根据市委、市政府指示,由鼓浪屿管委会牵头协调,鼓浪屿从2010年11月10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环境综合整治。近日,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梁怡新副主任通报表示,在一系列“新举措”下,鼓浪屿整治取得阶段成效。
鼓浪屿上的街道变干净了、“野导野照”假烟变少了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变少了……这一张不错的“成绩单”背后,也被视为市委、市政府高层问诊鼓浪屿乱象,破解鼓浪屿困局的序曲。
经整治鼓浪屿旅游环境有较大改观
一登上前往鼓浪屿的渡轮,耳边的广播自觉响起,提醒游客“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在鼓浪屿观光旅游请拒绝无证导游、无证照相”。
这样的细节,正是鼓浪屿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温馨缩影。根据省市领导对鼓浪屿旅游环境存在问题的批示精神,以及副市长黄菱11月12日现场办公的要求,在过去的42天里,鼓浪屿景区迎来了一场新的大整顿。
鼓浪屿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梁怡新公布了一系列数据,如共取缔流动摊贩504摊次,旅游主干道目前已达到每天清洗一次,次干道每两天冲洗一次,查获假烟378.8条,已完成部分花卉补植14200株、免费向景区商家赠送规范的明码标价签600张等。
如今,鼓浪屿道路垃圾明显减少,沿街叫卖、沿路摆摊、侵占公共资源等问题明显减少;景区主要交通要口,野导、野照有所减少;商家开始明码标价更加透明。
“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,整治取得初步成效,一些突出问题得到纠正。”梁怡新表示。
“新招”出台 首次制定《管理责任区分表》
直面游客诉求、关切市民评判、响应媒体观点、实现市委市政府 “发挥鼓浪屿旅游龙头带动作用”的决心,这次综合整治中,管委会与岛上的相关职能部门用了不少“新招”。
“为了体现‘综合整治’效力,在管委会管理处设置景区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,在整治期间实现了驻岛各单位联合执法、突击行动,避免了政出多门、各行其是和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。”梁怡新表示,这次统一行动中,加大了源头打击力度,比如从运输环节封堵假货上岛,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餐饮商家,切断“野导”的利益链条。
管委会第一次制定了 《综合整治管理责任单位区分表》,按照依法管理、责权一致的原则,把17个方面整治项目按性质和权属依次对应给驻岛9个管理和执法单位,要求“各家看好各家门,各人做好各人事”。
“执法和检查工作时,《管理责任区分表》就自然成了检查依据和评判标准,做到了人事合一,权责合一。可以说,有关单位工作是否落实,是否到位,整改效果好不好,《责任表》就是试金石。”梁怡新表示。
此外,按照副市长黄菱的“领导上路、天天巡查”要求,管委会坚持执行上路巡查,“汇领导责任于景区,汇领导落实于常态”。
“申遗”冲刺考验鼓浪屿
如何从保护鼓浪屿出发,从保护民生角度出发,以“申遗”为契机,疏堵结合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正是鼓浪屿紧锣密鼓探索的另一个课题。
让外界欣喜的是,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已在进一步积极行动:管委会方面正研究编撰 《鼓浪屿风景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有关问题;鼓浪屿派出所已起草了《关于鼓浪屿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的想法》,并正在进一步论证。(政务网编辑部选摘自海峡导报)